广西四部门联合发布疫情相关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起来!

2021-11-12 09:52:41
近日,广西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对防范和阻断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行了着重强调。
 

 

 

 

 
近期国内内蒙古、黑龙江、甘肃、河北、宁夏、浙江、江西等地持续报告本地确诊病例,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但在这个关键时期,仍有个别人员抱着侥幸心理,不做个人防护,不配合防疫工作。
 

 

自2020年1月20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在疫情期间“拒绝接受检疫”“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将触犯相关法律,最高可受刑事处罚
 

 
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了解多少?戳图来看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 后果特别严重的 最高可判7年!还有这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条,你都知道吗?

 

 

来源: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华视点、四川日报

版权所有: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ICP备案号:桂ICP备2021000501号-1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450号 

主办单位: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       E-mail:lzslhsbh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