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单位根据《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和《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的要求,拟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并严格推进落实,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领导班子带头学法
保护中心党组始终把学法用法摆在重要工作位置,认真学习贯彻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班、网络旁听庭审活动等开展学习,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截止11月累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理论5次,开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1次。
2.加强引导党员学习
中心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活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年累计开展专题党课3次,警示教育会1次,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学党纪 悦分享”主题党日活动1次,参与党员覆盖率达100%。
3.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制定印发《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普法云平台观看庭审现场1次。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4.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采购法治文化、法律事务书籍,在法规事务科设立法治文化图书角,向各科室发放普法读本;在办公区域墙面打造法治廉政宣传走廊,营造浓厚尊法、学法氛围;组织“团结莲花山,五彩三月三”民族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交流。
(二)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聚焦《条例》宣传主线
与权威媒体合作开展《条例》七周年宣传。8月1日,在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条例》实施七周年线下有奖答题活动,邀请市民参与《条例》知识有奖答题。8月2日,到环江村东流屯柳贤清风园,开展《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七周年宣传,发放《条例》宣传册、为群众深入解读《条例》。还在中国新闻网柳州站微信公众号“i柳州”发布文章《7年来,它这样守护柳州“绿肺”》,在“柳州1号APP”发布文章《动物来此住,人在景中游!7年,柳州这里发生大变化!》,借助权威媒体影响力,形成《条例》周年宣传声势。
2.积极开展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宣传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护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明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带领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相关知识,三门江公园LED大屏滚动播放2024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公益宣传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图文、张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海报。“民法典宣传月”邀请保护中心法律顾问广西旺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三门江国家公园青松岭路口普法广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学习。“12·4国家宪法日”参加“与宪同行法护万家”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在人民广场集中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三门江国家公园青松岭路口普法广场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营造全民学法、全民普法、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3.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
在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板块作为普法专栏,2014年共更新、转载14条普法宣传、典型案例文章。利用线上新媒体平台、网站,线下宣传栏、宣传牌等渠道,常态化开展《条例》、森林防火、生态保护等宣传。共发布(转载)微信公众号文章147篇,微博文章12篇,短视频18条。
4.原创设计普法宣传品
编制印刷《图说<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将《条例》的法律条文通过漫画的形式进行解读;印发禁种桉树、禁止新建扩建坟墓、森林防火宣传单,将《条例》重要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重点宣传;定制普法宣传环保袋,将莲花山保护范围地图和重点禁止性规定印制在环保袋上,并在各重要宣传活动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三)创新开展普法工作活动
1.建立“法治莲花”法治文化阵地
根据“法治莲花”法治品牌创建工作的要求,将三门江森林公园青松岭路口改造为普法广场,新增设置普法宣传栏、普法步道等法治景观小品,同原有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立法纪念石碑、《条例》及景观展示架、《条例》三字经展示柜等,共同形成“法治莲花”普法小广场,并申报为柳州市法治文化阵地。
2.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与电视媒体合作开展专题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与柳州电视台尚学堂节目合作开展“小小生态讲解员”活动,邀请2023年莲花山“生态小小宣传员”大赛获奖者以及志愿报名的少年儿童拍摄莲花山植物科普视频,向公众传播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小小生态讲解员”专题对参与者的20个作品视频进行展播。
3.创作普法视频动漫
拍摄制作《柔性执法有温度》主题微电影、记录法规事务科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容,突出以教育劝导方式宽严相济的柔性执法方式,向公众展现法治莲花山的良好形象。制作动漫《<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小知识》,将法律规定编写成普法案例进行讲解,运用动画动漫形式生动演绎法律规定。
4.开展法治科普文化活动
结合环保特殊节日举办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期间,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二分局走进市文韬小学,开展“保护龙城绿肺,守护森林家园”全国科普日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联合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共同在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呵护万千生灵 共建和谐壮美家园”宣传活动,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针对2024年普法专项工作,结合保护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普法规划,立足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促进工作有力推进。保护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明同志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组织指导2024年全年普法工作,通过行政办公会审议讨论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明确法规事务科、科普宣教科共同牵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预算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在普法培训、宣传活动等一系列工作中的经费所需,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进普法工作,我单位通过发布建立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邀请从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及热爱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事业、擅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各类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目前共有33名普法志愿者,2024年共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5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普法责任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筹划2025年普法工作,保障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保护中心重点工作内容,利用好公众号、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注重报道《条例》实施的工作亮点、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把“法治莲花”生态效益、社会效用充分挖掘出来。
(三)丰富法治文化建设
继续做好《条例》及重要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的活动策划;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竞赛、法治摄影、法治动漫创作等文艺活动;在青少年“森林课堂”学习中加入法治元素,将自然科普学习同青少年普法工作结合开展。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