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对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全国妇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协助报警、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困难关爱等服务。
一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处家庭暴力犯罪,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能因为此类案件发生在家庭内部而简单从宽,也不宜一律从严,而应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一方面,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实施家庭暴力等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即属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同时,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严重受损,不堪忍受愤而伤害、杀害施暴者的,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故意杀人“情节较轻”,予以从宽处罚。
案例一
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
——施暴者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
预谋杀人
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
案例二
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
——因不堪忍受长期严重家庭暴力
而杀死施暴人
作案后自首、认罪认罚
依法从宽处罚
案例三
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
——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
“法院+妇联”合力守护妇女权益
案例四
被告人刘某坤虐待、重婚案
——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
坚决依法惩处
案例五
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情节严重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王某辉对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生效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综合王某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对王某辉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自2016年3月1日设立以来,对预防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是严肃的法院裁决,一经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拒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必将受到严惩。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对其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定罪处罚,充分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本案也反映出家庭暴力反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再次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投诉、反映,及时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武器更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