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坟墓。凡2017年8月1日(含本日)以后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莲花山片区(涉及城中区牛车坪村、柳东村、环江村、河东村、静兰村)新建、扩建的坟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10月21日前)必须自行迁移出莲花山保护范围;凡2019年12月9日(含本日)以后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古亭山片区(涉及阳和工业新区六座村、柳东新区半塘村部分区域)新建、扩建的坟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10月21日前)必须自行迁移出莲花山保护范围。逾期未自行处理的,将根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迁移,可以处每座坟墓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请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