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门户网站(www.lzslhsbhzx.org.cn)上查阅。
一、本单位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负责贯彻执行《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做好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单位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策解读、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宣传等信息;
3.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
4.本单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等信息;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
6.本单位政务服务、监督投诉等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单位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官方网站,网址:www.lzslhsbhzx.org.cn。
2.微信公众号: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办公室;工作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邮编:545000,请在信封显著位置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箱提交
电子邮箱:lzslhsbhzx@163.com。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本单位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2.申请人以挂号信等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需要与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时间,但申请人未提供电话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桂柳路168号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办公室;工作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2-2880658。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七、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